我國五種出口服裝無須繳納關稅
來源:錦橋紡織網
發(fā)布時間:2005-2-23 9:00:48
自今年1月1日開始,我國對出口的部分服裝加征出口關稅。海關方面指出,以下幾種情況出口的服裝不須繳納關稅。 一是經海關批準暫時出境的服裝。主要是指在展覽會交易會中展示或者使用,以及在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服裝。對于此類服裝,如在出境時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的,可以暫不繳納關稅,但應自出境之日6個月內復運進境。 二是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guī)格不符等原因,由出口服裝的發(fā)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者更換的相同服裝。被免費更換的原出口貨物不退運進境的,海關將按照規(guī)定重新征收關稅。 三是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根據關稅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屬于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的服裝,不須征稅。 四是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進口服裝自進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出境的,不征收出口關稅。 另外,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出口服裝,不需征收出口關稅。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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