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尖峰時刻(二)
5月30日,薄熙來指出,歐美援引《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工作組報告書》242條款對中國的紡織品設限,是缺乏根據(jù)和不正確的。他指出,啟動設限是有必要條件的,第一,要證明是否增長,并在增長的前提下是否證明市場擾亂,市場擾亂還不夠,還要證明它是否威脅阻礙了貿易的有序發(fā)展,要證明中國的產品增長和對于歐美市場受到擾亂的情況有因果關系。而且為此要給中方提供詳盡的證明材料,這一切可以說歐美缺項很多,難以證明。 針對歐美提出的市場擾亂口實,薄熙來還詳細分析,就市場擾亂這個概念而言,至少應該考慮三個因素:第一,短期內是否存在著快速增長;第二,中國的紡織品如果是快速增長的話,它對于歐美市場的價格是不是有明顯的影響?第三,在這種情況下,對進口國國內的產業(yè)有沒有實質性的損害?“歐美不僅沒有向中方提供詳盡的數(shù)據(jù),而且在這些問題上,和我們的看法,和我們對具體事實的分析都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薄熙來指責,歐美僅憑三四個月的數(shù)據(jù),就草率地對中國紡織品設限,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學的。 但是,古鐵雷斯在6月3日的午餐會上,把當前系列貿易保護主義行徑推給美國國內。他指出,在華盛頓有一部分勢力是反對自由貿易、主張貿易保護主義的,他們希望美國從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中倒退,而布什政府是反對這一傾向的。布什政府希望盡快通過談判解決和中國之間在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上產生的問題。但目前紡織品、貿易逆差等問題在美國國內引起的強烈反響,使得布什政府要平息國內的反對聲音時變得非常艱難。 他同時警告說,“中國如果在保護知識產權上行動遲緩,將助長美國國內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 中國紡織品遭受限制后,中國會有巨大損失,這一點如何看待呢?古鐵雷斯則表示,雖然在很短一段時間內,美國制定并采取了特保政策,但是這個政策仍然允許中國的紡織品出口量比去年增長7%,中國甚至仍然擁有至少幾千億美元的年出口額,沒有人能把這些取消。而且這個特保期限也只有一年,在中美兩國共同就這個問題進行探討和達成協(xié)議的一段時間內,中國需要做出一些犧牲?!斑@并不意味著中國紡織工業(yè)將減少工作機會和裁員,只是意味著在此期間不增加更多的工作機會?!? 此次會談會否取得突破性進展?商務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從專家角度分析,古鐵雷斯此行要想緩解雙方的摩擦,只有美國能認識到中國在國際貿易中應有的權利,雙方協(xié)商才會有成果。 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秘書長王宇對雙方會談取得多大成效并不樂觀,他希望“至少美國不要再對其他類的紡織品設置限制”。 不過,中美不會打起貿易戰(zhàn)。古鐵雷斯說,美國不希望和中國陷入貿易戰(zhàn),“在一場貿易戰(zhàn)中,不會有人獲勝”。他說。 而他同時強硬表示,除了知識產權問題之外,什么事情都是可以談判的,但知識產權是不能談判的。他措辭非常強硬,侵犯知識產權是一種犯罪行為,“你不可能和你的貿易伙伴就一種犯罪展開談判?!? 訴諸世貿還是雙邊解決? 如果一旦此次協(xié)商不成,中國會否采取相關措施,比如向世貿組織進行上訴? “這要具體分析,趨利避害”,商務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分析,我國如果將此事訴諸世貿組織的多邊框架,存在一定的勝訴幾率,而且這一舉動本身將有助于改善我們在雙邊框架下的談判地位。由于美國明確規(guī)定其國內法高于國際法,在世界大國中遵守國際承諾的記錄最糟糕,在國際貿易爭端中的表現(xiàn)堪稱頭號“無賴國家”(借用美國國務院發(fā)明的詞匯),我們如果一味尋求雙邊解決方案,只會讓自己陷入極度被動之中。 當然,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雖然相對公正,但過程曠日持久;而按照《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工作組報告書》242條款(f)項,依據(jù)此項條款對中國紡織品采取的特保措施不得超過1年。如果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可能世貿組織調查、初裁、終裁全部程序尚未全部完成,美國、歐盟的特保措施已經(jīng)期滿。對方完全實現(xiàn)了他們的目的,我方則一無所得,還不如尋求雙邊解決方案。 但問題是,美國發(fā)動此次爭端所依據(jù)的《1974年貿易法》421條款遠遠超過了《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工作組報告書》242條款,規(guī)定“在沒有再次申訴的情況下,該數(shù)量限制的期限不應超過1年”,這意味著美國可以反復申訴,反復采取特保措施。在這種情況下,世貿組織曠日持久的爭端解決機制就有其實際意義了。 專家們稱,不僅如此,即使在雙邊框架下,我們要贏得較好的結果也需要充分發(fā)動進口國國內反貿易保護主義同盟軍(包括成品進口商和原料出口商等)的作用,而他們需要一定時間才能組織起來發(fā)揮作用。 目前美國紡織品和服裝進口商、棉花出口商及其協(xié)會組織已經(jīng)對美國的特保措施表示了強烈的異議;在歐盟,歐盟貿易機構已經(jīng)提出了對中國T恤衫和亞麻紗啟動緊急特保程序的建議,但我國每年從歐盟進口2億美元亞麻纖維,每年出口到歐盟的亞麻紗只有1700萬美元,因此,歐盟紡織原料出口商和服裝進口商也能夠成為我們的反貿易保護主義同盟軍。如果通過向世貿組織上訴的方式迫使美、歐在采取實際限制行動之前經(jīng)過足夠的調查和磋商期,一方面可以讓我們自主限制出口措施的效果顯示出來,有助于在損害認定中贏得主動;另一方面我們的同盟軍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在其國內開展政治游說。 轉載本網(wǎng)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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